[行政法規(guī)]
1989年1月13日國務院令第25號發(fā)布,自1989年1月13日其施行
[地方性文件]
1995年7月5日公布,自1995年9月1日起實施
[行政法規(guī)]
1988年5月18日國務院發(fā)布,自1988年6月1日起施行
[行政法規(guī)]
1983年12月29日國務院發(fā)布,自發(fā)布之日起施行
[地方性文件]
1994年12月12日發(fā)布
[地方性文件]
1994年11月22日青島市人民政府文件青政發(fā)〔1994〕190號發(fā)布,自發(fā)布之日起施行
[法律]
2010年6月25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,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
[法律]
2009年12月26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,本法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
[地方性文件]
1994年9月20日山東省人民政府發(fā)布,自發(fā)布之日起施行
[法律]
2005年2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;根據(jù)2009年12月26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《關(guān)于修改<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>的決定》修正
[法律]
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,2009年8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18號公布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
[地方性文件]
1994年6月13日山東省人民政府發(fā)布,自1994年7月1日起施行